★ 喜报 ★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正式公布2023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福建省陈章辉福信慈善基金会等106家非营利组织获得2023-2027年度免税资格。
名单截取自省税务局官网
此前,在福建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公布的2023—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中,福建省陈章辉慈善基金会也获得税前扣除资格。
名单截取自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官网
我会自成立以来持续获得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保障捐赠人士的权益。
公益小知识
免税方面政策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也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前置条件。
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1.企业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个人通过这些社会组织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公益小知识来源福建财政